本週評論:教會承辦社會服務的反思 (下)

胡志偉牧師

  當社會服務走上「專業化」的不歸路 (牧職也是類似),「專業化」意味著只有受過專業訓練而經註冊的專業社工方有資格提供獲得認可的社會服務。於是在政府的社會福利規劃下,接受資助的教會服務單位只可從事獲得認可與撥款的服務項目,一些有創意而能針對社區真正需要的卻不會提供。在整個服務發展過程中,逐漸地變成了一場政府主導、機構求存或求大、社工自保專業的「遊戲」,而社會服務已失卻了「充權」(empowerment),或怎樣使服務受益人提升為支援的服務者。

__過往,筆者看見不少長者寧願露天戶外玩紙牌,卻不願進入身旁的長者中心;同樣社會貧富嚴重,我們要反思為何本港有這麼多社福機構(包括教會在內)承辦社會服務,然而服務卻未能應對或減少有關需求 ?

__《香港年報 2012》報告 :「基督教團體營辦7家醫院、17家診所和107家綜合社會福利機構。這些社會福利機構在各區提供多種服務,計有社區(家庭及青少年)服務中心逾100個、兒童院11所、老人服務中心和院舍共169所,以及服務弱智、殘疾人士和戒毒者等的復康中心59間。基督教團體亦提供至少50項醫院院牧事工、一項機場牧靈服務及三項監獄牧靈服務,並營辦23個營所。」還有725個基督教機構直接或間接提供不同類型服務,而堂會本身自辦或提供的社區服務更不勝枚舉。

__蕭伯納 (George Bernard Shaw) 曾諷刺說 :「每項專業皆是對普羅大眾的陰謀。」 現今年代,專業(牧師、教師與社工等) 身分是不容否定的;然而只講究專業,變相地把某些人人可參與的服務成了專家才可做,於是社會服務 (social service) 的「社會性」成為了「專業性服務」(professional service)。問題就在這裡,服務需求越大就意味著增聘更多專業社工來滿足服務需求 (同樣道理應用在堂會身上,也是如此)。專業社工或教牧的挑戰,並非如同大前研一於《專業主義》分別「專家」與「專業」: 前者只知道規則,並按本子來完成作業;從者「則是在荒野中找出路,在沒有路的世界中觀察、判斷,然後帶領組織步向坦途。」大前研一認為「專家」行動越優異,能力越強,就越可能把組織帶領到錯誤的方向去。

__筆者於第六屆金書獎社會公共空間組別,頒獎予《平等.分享.行動》作者Benson與明哥等。「平等分享行動」說明教會承辦社會服務應有的想像,它表白不是義工活動,不是做善事,不是去幫人,也不是一般團體舉辦的派飯、送暖、社會關懷行動,行動沒有「施」與「受」的身分,參與者只是走到社區,將自己擁有的物件、食物和時間和別人分享,是一個沒有階級、身分平等概念的分享行動。

__真正社會服務要走進現場,並能自發地凝聚有志者一同參與;這正是筆者反對成立過多機構的論點;當服務一旦建制化,它就成了專業人士參與的遊戲,機構逐步失掉了服侍群眾的異象,或名為服侍大眾,實質是服侍「機構」本身。

__「當特區政府施政失誤,派發6000元帶來信徒自發、現場式參與,持續可行的社關行動。它們沒有成立機構,沒有呼籲教會要不斷奉獻,這種逆反思考與行動正是今日基督徒需要有的。當政府官員本末倒置,責怪有明哥與Benson等派飯,造成更多貧窮人上不到樓,我相信平等分享行動引申而來的思考與討論,尚未結束。」

__這番話正是第六屆金書獎頒獎時我所分享的,我們確實需要更多創意與勇氣,打破舊有框框,連結不同界別,集合自發力量與資源,才能進到現場分享上主的恩典。是時候,重新思考社會服務結構化與專業化帶來的偏差,我們可能多了專業服務的機構,卻少了愛心的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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